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25
工作地点: 安康
公告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安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专业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
4.学历、学位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等环节进行。
2.分类招聘。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分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招聘,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一类招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一线岗位(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为妇产科学、儿科学、超声医学;二类招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一线岗位(当应聘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职数时,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当应聘人数大于岗位职数时,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专业为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三类招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临床岗位(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akf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一是PC端: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点击“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系统”,注册完善简历信息并申请岗位。
(3)报名资料:上传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证件。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对上传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及要求:报名者在参加考试前确保手机信息畅通,收到短信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医院根据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基本业务技能等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备注:一类招聘不涉及此环节)。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
4.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岗位应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或等于3倍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成绩公布: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安发改财信[2021]315号)要求,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7.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试用期通过考核合格的,按照《安康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纳入编制备案管理。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陕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发,绩效工资按《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培养和引进人才奖励办法》给予安家费补助。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刘老师 13098027591
何老师 18709158868
咨询电话:安康市妇幼保健院0915-2111169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5-3212068
附件:2025年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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